7月1日起,我市正式实行阶梯水价。从当日起,市供水总公司40余名抄表员将对全市15万用水户进行一次“地毯式”的抄表工作。
由于阶梯水价实施后,第一级水价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.67元调整到2.18元(含污水处理费、城市附加费和水资源费)。为保证居民利益,保障用户的知情权,从7月1日起到本月20日,市供水总公司抄收人员对全市14万居民家庭和1万多其他用水户的水表指数进行抄录,抄收人员将把此次抄录的居民生活用水指数及门牌号和用户号,以通知单的方式张贴在各小区单元门口,便于居民了解和监督。此次抄录指数前的水费仍按原价执行,此后发生的水费,则按阶梯水价相关规定执行。
为确保抄表及时率和准确率,实行阶梯式水价后,市供水总公司的抄表员将会在每月的相同时间进行抄表。